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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初见方晴(第1页)

师院位于城市边缘,从学校门口坐公交到市商业街还有三四十分钟车程。学校北面是大片的荷塘,南面是大片的麦田,三五个绿树掩映的村庄镶嵌其中。师院位于大路南,除了地方大,房子多,有个大操场,若论整体环境,其实与王家学校没太大差别,都是有青瓦青砖的老房子,有红砖石灰的半旧的房子,还有水泥墙的灰房子。

学校餐厅刚拉起一个框架,工人们正在框架间砌墙。今年夏天的雨水多,不少地方遭了洪灾,在师院东北部有不少村庄被淹。师院也有被水浸泡的痕迹,校园里不少地面上还有鱼鳞般龟裂的淤泥,有的像晒干的红薯片一样卷曲着。操场的围墙被雨水泡翻了一大截,墙外是大片的麦田,刚长出细嫩的麦苗,不远处的麦田还有一座新坟,坟头上的白幡在风中百无聊赖的飘飞。

宋明常常在中午或傍晚从这个豁口走到麦田里,看看那一根根刚从土里钻出来的黄绿色的嫩嫩的像雏鸟喙一般新鲜的麦苗。新翻过的土地上布满是大大小小的新生的土坷垃,个个像刚出生的娃娃一般干净清爽,而那些沾满腐殖充塞尘埃秃角豁棱的老坷垃都已完成了它们的使命,已被犁铧翻埋在土层下。

偶尔可以看到指头肚大的蜘蛛滑稽地摆动着两排腿慌慌张张地奔逃。秋日的微风拂过,天地间一片静谧清凉。这沉默不语的黄土地,看着一茬一茬的庄稼葱葱茏茏地长起来再被风风火火的收割去,滋养着一代一代的人长大老去再躺进它的怀抱,完成一次次的生命轮回。每当宋明跨越围墙豁口走进这片麦田,他就觉得他的心就会长上翅膀,在那空旷邈远的田野自由地飞翔。是的,生命不只需要围墙,也需要围墙上自由的豁口。

他们入班后各自随意入座,她们的班主任姓常,是位音乐学院刚毕业的教师。音乐竟然还有专业的学院,音乐教师竟然还能当班主任,这对于从来没有正经上过一节音乐课的宋明来说,可是一件稀奇事。

他在给王敬琛校长写的信中特意写上了这件在别人看来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班主任点了名后就按直接按座位分了八组,还叫不上名子,就指定年龄看起来大些的或个高的为组长,然后带着大家去操场除草。这校园实在太大了,八百多学生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才算把整个校园清扫完毕。

操场翻倒的围墙也垒好了。同学们就集合在操场军训了两周,军训时每半天抽两个班参加劳动,男生搬转运料帮忙建餐厅,女生到校办编织袋厂帮忙封口打包。

第四周开始上课。但国庆节前要进行歌咏比赛,各班都忙着排练,很多课被临时挤占,整个校园淹没在此起彼伏的歌声里。

宋明的班里唱的是《保卫黄河》。他们的班主任就是音乐老师,这也是他成为教师后第一场比赛,因此他也是铆足了劲,虽然总是温和的微笑着,但工作起来却极为认真,在宋明看来认真得有点苛刻。别的班都是直接学唱歌,而常老师却要她们从哆来咪学起。

常老师总是从头到鞋面格外整洁,每天都像个新郎官一样精神抖擞的走进教室,引得一帮女生哇哇地一片惊呼。尤其是常老师那白净的脸和白净的手,比宋明看到的许多女人都更白净好看,这让宋明甚至怀疑常老师是位漂亮的美女装扮的。

在宋明心中,一个男人虽说不能都像宋青山那样粗俗粗野粗糙,也至多能像王敬琛先生儒雅得体就到极致了,怎么可能有这么精致优雅堪比大家闺秀的男人呢?特别是那手指,白嫩纤细,没有粗大的骨节,没有薰黄的指甲,没有一丝半点的疤痕,就连指背的毳毛都几乎看不到,好像那双手一直是在厚厚的套子中长成的,找不到一点风吹日晒的影子,这让宋明看着反而总有些不适。

常老师排练时要先领着大家学唱歌谱,这实在太难为同学们了,太多数同学都不会唱,有的连乐谱中的123都不会唱,他只得抬来一架钢琴,一个音一个音的教。

宋明第一次见到了真正的钢琴,那黑白琴键上闪着晶亮的光,常老师坐在钢琴前,用白暂细长的玉一样的手指轻触着玉一样的琴键,出纯净的金属声。

宋明第一次听到真实的钢琴声,虽然他以前在收音机和大喇叭里已经听过钢琴曲,但今天听起来却与那些声音有所不同。这声音比夜深人静时滴落的山泉声还清脆纯净,比春日早晨山顶树林里射进的第一缕光还透明闪亮,就像那天在河滩上看到方晴的第一眼那般让人心醉神迷。

常老师点到了他,让他跟着钢琴唱音,啊~,他紧张地直起嗓子使劲喊了一声,像公鸡打鸣一般,逗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常老师也笑了,问他,你上学时上学过唱歌吗?

学…学过。宋明脸上烧。

都学过什么歌?

国歌。

还学过什么?

学习雷锋好榜样。

老师期待着他继续说下去,他想不出来了。

就这些?

他又想了想说,还有,小手绢。

小手绢?这个我倒还没听过,你能不能给大家唱两句。

宋明紧张得听到自己心脏咚咚的跳着,感到血气向胸腔会聚,他胸口闷头脑空白手脚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