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家的感觉(第2页)
“是啊,老师,咱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众小队长也都纷纷鼓噪。
“噤声!”
老骑士喝道“你们别忘了,现在还是李奥诺当家,如果让他知道天风在我们这里,派出重兵围剿,我们只有2000人,能抗的住吗?”
“就凭他手里那些货?”
骑兵二队队长沙赫拉姆笑着说。
老骑士看着这名爱徒也是无可奈何,沙赫拉姆全名沙赫拉姆·巴博尔,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巴博尔家族,与老骑士李维斯的家族关系很好,沙赫拉姆更是老骑士看着长大的。
巴博尔家族的祖上曾随大帝圣约翰一世征战四方,立下赫赫战功,后被大帝册封为侯爵,世袭罔替,沙赫拉姆是次子,不能继承爵位,老侯爵沙拉斯。巴博尔,拜托老骑士李维斯把沙赫拉姆带入圣乔治骑士团历练,这个沙赫拉姆倒也争气,没几年就做到了骑士队长的位置,虽然是侯爵的儿子,但是李奥诺知道其跟李维斯的关系,所以也被变相放逐到了极北之地。
“你个憨货!”
老骑士给了沙赫拉姆一巴掌,“别忘了还有鲁达的十几万北部军团,他和李奥诺可是穿一条裤子的。”
“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啊”
沙赫拉姆揉着后脑勺说,“那可是七千多条人命!”
天风已经把事情完整的叙述了一遍,众人早就满腔义愤。
“你看我老头子老糊涂了?别忘了,明年春季的骑士选拔大赛,可是在帝都召开的,每年的骑士选拔皇帝都会亲自去看,你们说凭天风的实力,能不能夺冠?”
“老师英明啊!”
众人纷纷献上马屁一个。
骑士选拔大赛是民间武者的最佳晋升机会,每三年举办一届,分别在帝国四大骑士团总部召开,每届都会有来自四方的无数的平民武者,为了心中的梦想,或为了一步登天,参加选拔赛,前三名优胜者将被赐予骑士称号,能自行选择加入哪个骑士团,而前50名则被骑士团挑选,每届主办方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大队长凯尔森就是通过骑士大赛进入的圣乔治骑士团,当时的团还没有这么腐败,老团长乔治布拉德的威名还在。
明年正好轮到在帝都的圣殿十字骑士团总部召开。大帝圣约翰三世,崇文尚武,每次召开都会亲自去观看,并会亲自接见骑士大赛的前三名,而且大帝极具骑士精神,自己还是圣堂的终身荣誉骑士,如果被他知道了烈焰要塞发生的一切,恐怕这些贵族就算走到头了。
沙赫拉姆把左手一摊,右手握拳向下一砸,做了一个特别二的动作,“哦~不亏是老师啊,果然是老奸巨猾。”
“小兔崽子你说什么?”
老骑士揪着沙赫拉姆的耳边骂道,别看年岁已大,出手却快如闪电。
“老谋深算,老谋深算!我错了老师,不,亲爹,我的耳朵~~~~~”
屋里面的众人笑成一片,这才是家的感觉。
天风就在团部里住下了,白天跟随骑士们一起训练,出操,晚上跟骑士们一起吹牛胡侃,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熟悉起来,这些热血的年轻骑士,很像当年自己的那些侍从兄弟。
这些年轻的骑士最喜欢听天风讲烈焰要塞保卫战的经过,每次都听得热血澎湃又涕泪横流,痛骂那些逃跑的骑士,崇拜那些战死的侍从与守卫,当然也提到了那个萨拉逊帝国的金刀统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金刀统领已经达到了初阶斗气的二层甚至三层的阶段。自己虽然斗气初成但是恐怕也不是那个金刀统领的对手。
“风老大,老师叫你。”
这里每个人都被老骑士戴维斯教导过,每个人都称他为老师,他就像这个大家庭的父亲,庇护着这些羽翼还未丰满的雄鹰。
老骑士戴维斯一身戎装,坐在骑士团部的里面等待着天风,见他到来,开门见山的问道:“你的斗气到几层了?”
天风由衷的佩服这个放弃了奢侈生活来到苦寒之地的老骑士,也不隐瞒“我刚刚达到初阶一层。”
“随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