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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同居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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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同住守则第七条,伙食自理,我没义务煮东西给你吃。」俊美男人冷冷看了他一眼。

「给我吃一点会怎样?阿历你要搞清楚,我可不是自愿住到你这该死的房子里的!如果不是那什么烂赌约,自然有无数美女等着在我家煮好东西给我吃!」这个家伙非常有把他逼疯的潜能。

谭历双手抱臂,一副闲散的模样,瞥了眼窗外,脸上表情似笑非笑。「是吗?你车里就有个宝贝,叫她煮给你吃吧。」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就见自己车上那美女倚在车窗边,正频频望向屋里。

「愿赌服输,卓然,既然你输了,就是千万个不愿意,也只能乖乖接受,住在我这『该死的』房子。」漂亮的人儿依旧微笑,他的笑容优雅,身上有一种让人不能亵渎的美感,黑色及肩的发丝在夕阳里散发着乌亮的光芒。

卓然狠狠瞪了他半晌,悻悻然转身,连原本要拿的东西都忘了,大步踏出门,抛下一句话,「你给我记着!」

一路开车狂飙,最后把美女扔在大街上,卓然直驶海湾。

不知为何感到很烦躁,他竟连约会的心情也没有了,把这一切归咎在谭历身上,他在心里把那家伙咒骂了无数遍。

车子驶到海边,他打开车门,顿时一阵海风扑面,吹散他胸口憋着的闷气。

卓然二十六岁的人生,一直顺顺利利的,一路光明的走来,到处都是让人艳羡的成就,只不过某个人的存在却让他相形失色,那就是谭历!

他老觉得一定是老天看他太顺利了,才特地创造出这个让他完美的人生不再完美的克星。

卓然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室内设计师,很早就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是台北有名的设计王子。

他是个混血儿,母亲是意大利人,父亲是台湾人,所以俊朗如雕塑的眉目里,又混和了南欧的异域风情,勾惑人心的性感无时不在,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化身——

直到遇上谭历,这个命中克星的出现。

说起来,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

八岁的时候,小小的他已经是班上所有女生追逐的焦点,是她们的王子。他的课业非常好,老师也很喜欢他。

可这样的盛况只维持到同一年,谭历转学过来为止。

谭历一出现,就夺走了他一直稳坐的第一名位子,那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的成绩不是排在榜首,而是排在这个转学生的后面,成了第二名。

他从那时起就非常的不爽谭历。

这家伙一直以死对头的姿态陪伴他的小学时代,让他不再是耀眼的第一人。

国中、高中,幸好没有他的出现,他又舒舒服服的过着他的王子生活,永远是学校唯一的焦点人物。

在他得意的以为摆脱谭历那个衰人的时候,大学的恶梦又来了——他们居然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一系同一班!

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卓然就浑身不舒服,觉得自己美妙的四年大学生活会因为这个扫把星的出现而变得崎岖坎坷。

情况果然如他所料,他每次都要和这家伙争第一,而且时常以微弱的差距落败。

女生也不再只看他一个人,她们有一半的人近乎疯狂的追逐谭历,只留下一半给自己。

最叫他郁闷的是,大二那年,他对一个学姊一见钟情,誓言要追到她的时候,对方居然对他说喜欢的是谭历。

那一刻,他真正咬牙切齿的意识到,谭历就是他生命里的死敌。

好不容易毕业了,他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工作室,做出一番成就来,而那该死的谭历则进了业界著名的设计公司,并成了那里的活招牌,还是和他对拚,并时常压着他。

「室内设计界的死敌」,这是业界的人对他们的戏称,也是他觉得非常贴切的形容。

死敌——该死的谭历!

当然,除去谭历,他的人生还是非常让人嫉羡的。

很好的家世,完美的外表,以及成功的事业,这些无一不是女人喜欢的地方,而追逐漂亮的女人,也是他的乐趣之一。

他是花花公子,当然他自己并不承认这点,他只是喜欢新鲜,并且乐此不疲。

相对于这点,他的死对头谭历则和他截然相反,过着严谨而呆板的生活。

在他眼中,谭历是个无趣的人,是个只懂工作的木头而已,甚至怀疑这家伙在那方面是不是有点问题,甚至无能?

呃,当然,这些只是他背地里的想法,他还不至于愚蠢到去招惹谭历,那家伙虽然表面斯文,但其实并不好惹,是一条藏着毒牙的毒蛇,只是所有人都被他斯文俊美的外表欺骗了而已。

半个月前,他的工作室redlife,和谭历工作的公司n&n竞争一个设计案,两人恰好是各自公司负责这件case的负责人。

竞标那天,他因为被谭历刺激到,就冲动的立下赌约,说要是谁赢了这件case,输的那个人就得按赢的人的要求做一件事。

而谭历这个恶毒的家伙,在赢得case之后,果然不肯放过这个「折磨」他的好机会,充分履行胜利者的权利,居然提出要他去他家住上三个月的要求。

一开始听到这个提议时,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半晌后才佩服起谭历的狠绝。好啊,对他卓然来说,住到谭历家和他共处一室,那是比什么都厉害的惩罚,谭历啊谭历,果然是你狠!

最后他只能在谭历笑咪咪的胜利者姿态下,万般无奈的愿赌服输,放弃自己舒适的大公寓,搬到那个死敌的家里。

虽说这家伙的家还算舒服,但最最让他不能忍受的便是那份同居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