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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风雅兴寄汉魏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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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青簪(第1页)

送走曹丕等人后,我兴致阑珊,懒洋洋地瘫坐在席上,思蕙和文兰一边端着水盆,一边进出笑着催我多练习,于是我只好反复排练笄礼上的动作。学了数个时辰,终于熟练掌握,我累得满头大汗,正坐在妆台前,重新梳理头,预备卸妆并换掉礼服。

铜镜里映出黄淡淡的朦胧人影,正攘着皓腕在鬓间摩挲,镜中人面色红润,明眸炯炯有神,与从前判若两人。真是不可思议,不过短短年岁,我已一改昔日枯黄矮瘦形容。不知是身在富贵中产生了心理作用,还是听了蔡琰一番“貌美”

与“心美”

之辨,才对自己的容颜接纳自然。

直到今日,我也不曾弄明白,究竟是我穿越换走了崔氏之躯体,还是我与她的本体合二为一?鸠占鹊巢,终究该被人唾弃的,想到这儿,我忽而对自己这副身体陌生起来,那张清秀的脸,也似乎在镜中藏着另一个灵魂。

可是,你本来就是崔氏女啊。

我分不清这话是我心里说出的还是耳旁听到的。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门外忽又传来敲门声。

“缨妹妹在吗?”

已经午时二刻了,会是谁呢?

思蕙放下盛着清水的盥皿,去给来人开门。

“吱呀——”

一声,从门槛外蹿进一个人影,疾步行至阶前,我回看去,只见曹植一袭青衣,神采飞扬。迎面撞见我尚未卸掉的妆容,曹植若有惊异之色,他旋即笑着,将携来之物揣入怀中。

我笑问道:“喂,你藏着什么好东西呢?”

曹植只嬉笑着探过身:“没,听闻母亲赐给妹妹许多件漂亮衣服,特来一观。”

我偏过头,看着镜中的他,嘴角仍酿起一丝笑意:“什么漂亮衣服,不过寻常礼服罢了,我并不十分喜欢,颜色太浓了,还不如我平日穿的那件胡服呢!”

“妹妹可又说笑了,哪有姑娘家不爱漂亮衣服的呢?”

曹植也抬眸,与镜中的我对视。

我晃着脑袋接上了他的话:“华服鲜异,不论何人穿了,面上自然是喜悦的,在礼节场合一时穿着倒也无妨,只是终究不能作常服,否者则为‘喧宾夺主’。生命多姿,美丽并不独在此处有,还在这儿——”

我伸出手指了指我的心。

“妹妹当真这样觉得么?”

“嗯。”

“那前次我们随二哥一同游玩东市时,你曾言‘不爱华服美饰,良弓名马也比那些金银玉石有趣得多’,可是心里话?”

“这你还记得呀?当然是真的喽!”

我摆手耸肩,“像我这般懒惰之人,平日你有见我涂搽胭脂水粉、身穿笨重衣裙么?”

曹植笑:“那今日妹妹,可就受得起我曹子建这份笄礼了。喏——给你的。”

我愕然低头,却见曹植手里捧着的,竟是那次在东市我恋恋不舍的青莲玉簪,与他现在头上戴着的,正是一对。

对于曹植这份心意,我并未想太多,也根本不上心,事实上,那时彼此都年轻,思想都纯粹。

我并未接过玉簪,而是侧过身,在妆台前托起脸,戏谑他道:“四哥真是好本事,上回在东市,偏挑了我喜欢的买,且在人前自个儿戴上了,好不风光。如今剩了一支,又想作个人情卖与我,好让我感激于你。若你打得如此算盘,可真错了,反正在我崔缨这儿,有客之礼,统统来者不拒,今日你既送了我,他日我自会还你,你我并不亏欠。”

“我说一句,你也有十句来顶我,”

曹植又气又笑,“哼,妹妹忒不领情,这对玉簪本就非贵重之物,听闻你也不爱那些华彩的物什,故而有心赠你作殊礼,亦是上回赌约我应允的及笄之礼。你若不要,我自送与纯儿去!”

说着曹植那过簪子就要走,一转身,他便瞥见衣架上横放着的宝剑。

曹植恍然大悟:“噢,我道为何!原来妹妹早就心有所属了呀。”

我得意起身,从曹植手中夺回簪子,同时取下架上宝剑,笑道:“亲朋间赠礼,哪有回取之理?我要将这玉簪簪尾磨得尖锐,与这青霜剑一道作为防身之器。这玉簪,一如四哥送我那见面之礼组玉佩,既给了我,便不许再索还了,倘非要赖皮,便教那玉佩、玉簪碎作两半,自此绝交。”

曹植作噤声手势,笑了笑:“话不可乱讲。我岂是那赖皮之人?这玉簪,你收便收了,权作四哥对你成人之祝愿。”

“哦?所祝何愿?”

我一边斜倚着妆台笑,一边把玩起那支通体青翠的玉簪。

曹植抱臂在旁,站如青松,目光投向了窗外,他抿嘴浅笑:“数月来,你我朝夕相对,共读诗书,也算浮萍良友,志趣相投。此乃簪笔,有芙蓉玉雕,含美德之喻,可绾为饰;去莲蓬之,则可蘸墨作文,吾心甚喜,愿分此乐与吾义妹也。”

听着曹植一本正经地陈词,我忍俊不禁,忽地灵光闪过,我偷藏祸心,趁他出神之际,拔了莲,用簪笔蘸上粉盘,并起身凑前,给他唇间涂上一笔。

曹植下意识以手抹唇,傻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

我顿时开怀大笑,只问他:“说起胭脂水粉,节儿可是在我这儿一个劲儿夸你,一口一个‘四哥哥’叫着,想必从前你是真没少和家中姊妹把玩这些了。如何,‘四哥哥’,用簪笔染的胭脂,好吃么?”

说着我又用指抹了红胭脂涂了曹植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