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呀霜降时节吃柿子(第2页)
最常携带的就是法医勘察箱,口袋里常备外科手套。这些东西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猛不然都没了,难免有些不习惯。
于是…
她索性把丝帕当外科手套用。
戴不了,没关系。
就绑在手腕处,做做样子,多少有个心理上的慰藉。
不过,提及法医勘察箱和外科手套。
她得抽空找陈恩老爷子聊聊…
刑部诏狱老爷子那间刑房,刑架上的刑具,都十分精致。看得出,陈恩老爷子对刑具使用颇有章程。
宋柊想要一套法医勘察工具和外科手套。
说不得…
得找陈恩老爷子帮忙。
毕竟,她现在是今上亲授的推官。
虽无正经官职,但多少也算有个牌面。
推官,职能比仵作强啊!
上辈子没做到的事,这次圆满了。
开心啊…
“习惯吧!”
宋柊道。
以捆绑丝帕于手腕,祭奠逝去的一丝。
同时。
宣告此世的新生。
“我府中有几匹颜色艳丽的蜀锦,你若是喜欢,我可以赠予你。这次税银案和曹家灭门案,幸亏得你相助,否则…监察司必将颜面扫地,这几匹蜀锦算是恩谢!”
崔睦道。
「这棉帕太素,不如蜀锦亮丽。」
宋柊迅摇头,回道:“崔少卿,蜀锦太张扬,给我…浪费。蜀锦是锦缎,我用惯了棉布缝制的帕子,不合适不合适,真的。”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棉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