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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和武晔连拖带拽的把我弄出了拘留室……
外面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的落在身上很是不舒服,我抬头看看天,真蓝。
“lex?”
武晔看着我那车,表示赞赏,可后半句差点儿没把我气死,“更适合女人。”
“废j-b话……我妈的。”
我开了车门,刚要上去,武晔拉开了我。
“你那边儿。”
“你有国际驾照?”
我吃了一惊。
“当然没有。”
崩溃==
“我操,你是想一会儿咱俩一起进警察局么?”
“总好过你开车睡着弄一公路惨剧。”
我气得咬牙切齿,可还是乖乖坐到了副驾驶上。如果我撞死……那没什么……连带着武晔就不厚道了==
“我以为他们请来了我妈。”
车子驶出停车场,我点了烟。
“可惜……他们把我请来了。”
“呃……为啥?”
“我打了你手机,然后接电话的告诉我你在警察局。”
“操……谁让他们开机的?”
“指路。”
“条条大路通罗马,随便。”
我笑。
武晔侧脸瞪着我,有点儿吓人……
“先向南,然后走1号公路和101国道吧,风景比较好,这条线路沿岸是洋边风景区。”
“嗯。”
“唉,你开车技术没问题吧?”
“怎么了?”
“弯道多,车可能也比较多。”
“无所谓,没问题,这条路是最近的?多长时间?”
“……最远的……走这条线路从旧金山到洛杉矶要八个多小时。”
“你脑抽了吧?”
“哈哈哈哈……我不是考虑风景好么。”
“警察也多吧?”
“这个……那就只能走……我想想,”
我拿了地图,认真的讲解,“那就走280公路接101公路,在gilroy转152号公路,到3号出口接上5号公路一直南下,貌似沿途没有大的城镇,一片半沙漠地带,应该有牧场和果园,基本上是人烟稀少,开足马力跑上几十英里不见人影儿,你看行么?”
“你觉得你一口气儿说这么多……我可能记住么?”
“蠢材。这个快啊,五个半小时,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