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第3页)
还真是差辈了,他们与豪侠展白平辈相交,可不就是展宏叔叔辈吗?
“咳咳,以后咱们各论各的。来,兄弟,干了。”
“对,大石哥说的对,各论各的。”
三人很快达成了默契,没了兴二哥他们在,他们反而更能无拘无束,畅饮痛快了。
书房内。
赵麟看着疯道人师父,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三人兴奋、激动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
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
他铺好纸张,研磨好墨,拿起毛笔,看着豪侠展白脸色通红,一副激动难耐的样子,既然他以为这是因他而作。
赵麟决定成全一下他的声名,怎么说人家盖世豪侠,愿意成为自家的客卿,是属于屈就的。
有了决断之后,便挥毫而成。
【侠客行赠展白】
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此诗一成,疯道人尘观最先击掌叫好,神色中难掩其震惊之色“好,好,好一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一听到这个评判,也跟着狂喜不已。
一个是因自家老三才华横溢而狂喜欣慰,一个则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动万分。
在展白看来“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不正是描写自己吗?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吗?
霜雪剑,白马,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战马吗?
还有最后那个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吗?
赵麟神色倒是很镇定平静。
他这副模样,在疯道人尘观,二哥赵兴,豪侠展白眼中,形象显得更加伟岸了。
写出如此千古佳作,却能宠辱不惊,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让赵麟知道他们的心思,定会苦笑感叹,这又不是我写的,我激动的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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