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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页(第1页)

深秋的阳光很暖,很明媚,点点洒落,温柔抚触院里那片大波斯菊和君子兰。自从肚子隆起,黄嫂便不让她在院里种花,说是怕累着了。所以,前院一直是黄嫂在打理,种上了她自己喜欢的菊花和君子兰。不过,她也喜欢,很想搬了躺椅,躺在那片花海里晒太阳。

可是阳光再好,她竟然是不能去,甚至连前院也不能。此刻,她倚在二楼婴儿房的窗边,看着她的公寓门前围了一群鬼鬼祟祟的记者,看着他们有些坐在车里,有些在门口转悠,探头探脑。

是的了,这群记者已经在这里如苍蝇般守了一个多星期,每天日日夜夜的守候,寸步不离。她刚开始不知道自己的住所已被记者挖掘了出来,出去的时候被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净是问些让她很难堪的问题,如她是不是被冷辰轩包养的情人,她是不是福克斯的私生女,冷辰轩去了美国是不是表示他甩了她,等等。将她逼得无路可退,让她真正见识到娱乐记者的可怕。

后来购物归来的黄嫂将她从记者堆里解救了出来,大门一关,再也不让她露面。所以她也只能从电视上得知一些消息,宁若蓝羞愧难当,拎着皮箱连夜去了维也纳,宁父不得不为那夜的事去了冷宅道歉;福克斯带着天凡回了美国,准备订婚事宜,临走前来跟她道别,只说了一句:“在你找到生父前,你永远是我福克斯的女儿。”

至于冷辰轩,酒店事件一上头条,他立即飞去了美国,至今不见踪影。倒是在她临睡前会来通越洋电话,霸道的命令她早点睡觉,不要回答记者任何问题。说时间久了,这群记者自然会散去。

她挂断电话,苦笑,已经一周多了,这群记者还在等,不知道这个“久”

是多久呢?要久到她将孩子生下来么?这个男人可好,事发后拍拍屁股跑去了美国,逃得一干二净。

窗外秋阳如故,她倒成了真正的笼中雀不是。事发前,虽然她做冷辰轩地下情妇的事不能暴光,但至少还有行动自由。可是现在,她连自家的前院都不能去!

“叮……”

她亲手制作的紫色风铃随着黄嫂的开门动作发出一阵悦耳的脆响,她揽了揽身上的亚麻披肩,转过身子。

“夫人。”

黄嫂笑眯眯走过来,瞟了瞟窗外的记者,道:“夫人也不要太急,他们等段时间就会等不下去了的,我早已把食物和生活用品准备好,和他们打持久战。”

阡雪撇撇嘴,很是无奈。

黄嫂继续道:“冷少爷刚刚来了电话问您的情况,似乎很疲惫的样子,嗓子东欧嘶哑了……美国那边现在是晚上吗?少爷居然说晚安……”

阡雪心头一跳,对黄嫂点了点头。美国纽约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两点,他居然还没睡觉?还在工作吗?连嗓子都嘶哑了?

“原来是这样啊,呵呵。”

黄嫂笑了笑,见阡雪脸上有脸些许担忧,遂转移话题:“夫人,听说前几天隔壁公寓来了新的住户,等这风头过去了,要不要去打声招呼?”

“……”

阡雪转过身子,重新凝视外面,这才发现不远处的隔壁公寓阳台上,一个男人身影刚刚走进屋内。随后,马路那天,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往这边缓缓走来。

等那瘦小男人在隔壁公寓大门口站定,阡雪定睛一看,陡然被吓得小嘴微微掀了掀。那身影,竟是失踪一段时间的舅舅!

只见尹刍永朝这边张望了一会,而后轻巧闪进隔壁公寓,似是也察觉到这边有记者。

美国纽约冷氏分公司那边,冷辰轩确实忙得人仰马翻。美国这边的公司,他是给他在这边的好友威尔斯在管理。

威尔斯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五年前两人同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管理系高材生,四年同窗,志同道合,是他最信任的好友,毕业后两人一起进入冷氏从基层做起。

奋斗四年,他终于爬上冷氏首席执行官之位,遂将威尔斯调到美国纽约的分公司。利用威尔斯祖籍美国的优势,也看在威尔斯确实有这个能力。这两年,威尔斯确实把这边的分公司发展得不错,利润与a市总公司同比例增长,与他总部的得力团队,构成他的左膀右臂。

平时他们只是在电话和网络上互通消息,这次分公司出了财政问题,威尔斯不得不十万火急将他从a市call来,两人自是忙得人仰马翻,也让他无暇再顾及他和尹阡雪的事。

当天将尹阡雪塞上出租车,他便带着助理飞来了美国,一头扎进威尔斯留给他的难题里。这一个多星期,也不知道她是如何躲过那帮烦人的记者,也不知道她和她的父亲磨合得如何了。福克斯是尹阡雪的事,说实话,他也不怎么能接受。

那晚,他当着尹阡雪的面直接否决了福克斯对他的试探。虽然后来也跟福克斯有一番交谈,但脑海总浮现小女人落寞躲进卫生间的模样。委屈的,楚楚动人的,倔强的,隐忍的,让他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占有她所有的情绪。

有的时候,他会突然想遂了娱乐媒体的意,娶了这个娇柔的小女人,把她放在身边,疼着她宠着她,带着他们的孩子。

但这也是一瞬即逝的事,每每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他的脑海总会蹦出一张妩媚精致的脸,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其实我从没爱过你。”

那张模糊却又清晰的脸,会让他想起那个傻傻拿着求婚戒指的雨夜。

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他推开皮椅,走到落地窗前,点燃一支烟。

纽约的夜景,比a市更耀眼。到处璀璨夺目,繁华不息,却很冷,比他的心更要冰冷。没有人知道,他的心在渴求一份温暖,渴望在他疲累低靡的时候,能有一双柔软的小手替他轻按太阳穴。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沉浸在那份温情里,忘却所有的疲劳……

落地窗面上,渐渐浮现一张浅笑嫣然的小脸,笑靥如花,一对梨窝。梨花带雨,两行清泪。万般挠着他,让他的心如万蚁啃咬静不下来。

“该死的!”

一声懊恼,他掐掉手指间的烟,甩掉玻璃上印着的那张小脸,立即拿起西装外套走出办公室。

“威尔斯,去喝酒。”

他敲敲威尔斯敞开的办公室大门,看看手腕上的劳力士:“现在午夜十二点,酒吧营业时间。”

也许这个时候他需要酒精。

“喝酒?”

威尔斯从文件上抬起头颅,吓得眼珠子快掉下来,“工作狂,你确定在你的工作没完成前去喝酒?据我所知,你的生命里,工作比消遣重要。”

冷辰轩剑眉挑了挑,西装外套勾在左肩上,衬衫袖子卷在手肘处,眸子狂放不羁:“到底要不要去?这可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出喝酒,威尔斯,你该庆幸你有个好老板。”

“ok!ok!”

威尔斯耸耸肩膀,摊摊手掌,站起高大的身子,“看在老兄好不容易来趟美国的份上,我舍命陪君子!”

蹩脚的中国话,听起来有点滑稽,特别是“舍命”

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