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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過去,一些東西已經不能用都換了,可是舊的東西他沒扔。
牙刷,梳子,枕頭,襯衫,球鞋,鑰匙扣……
這可是個說出去沒有人會信的事情。
因為林知然並不是個念舊的人,相反,他喜歡鮮感,不管是物還是人,都要不定時更換。他永遠都在扔東西,也幾乎沒有相處久的好朋友。
林知然不喜歡,不想要舊的,他會看膩,看厭了。
除了孟昭。
他和孟昭朝夕相處二十六年從沒有感到過膩味。
而孟昭呢?
與林知然截然相反,孟昭是個極其念舊的人,他有專門的房間去放三歲的玩具,六歲掉落的牙齒,十二歲的書,十六歲的貼身衣服,十八歲廢棄的告白情書。也有很多很多的朋友。
只除了林知然,這個最最最舊的人,已經不在他的惦念範圍了。
「唉。」林知然看了箱子裡的東西挺久的,有點猶豫要不要扔掉,他已經沉浸在過去太久太久了。
自二十歲到二十六歲,六年了都沒有走出來。
他永遠都忘不了父親睜大的雙眼,忘不了噴濺在腳腕的熱血,也忘不了母親彌留之際說的對不起。
他可能走不出來了。
即使偽裝的再正常,對旁人說再多次的「我沒事了」也沒有用。
他能騙過別人,卻騙不過自己。
當然,大概他也並沒有騙過別人。
人家只是順水推舟假裝被騙過也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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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最後林知然還是決定把舊東西全部扔掉,連帶著屋子裡的其他東西,一件都不留的扔掉,然後把這裡清理乾淨。
到底是二十多年的朋友,就不留亂七八糟的礙孟昭眼睛了。
第二天他刻意起了個大早,因為為了兩人不碰面,孟昭通常都會很早就出門,林知然想最後和人碰一面,順便道個別。
他還有話想和孟昭說。
但許是兩人實在是沒有緣分了,林知然在客廳等了許久都沒等到人,在中午的時候,阿姨告訴他孟昭昨晚沒有回來,並且今天也不會回來了。
夜不歸宿,這還是兩人認識以來的第一次。林知然阻止了阿姨給孟昭打電話,搖搖頭拉著箱子自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