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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弃微末不舍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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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第1页)

“j,你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叫这个名字了。”

凯一只脚抬在窗台上,看着j拿着笔开始在纸上狂书,“我几乎都忘记了,j,我有些担心你在纽约的日子了。”

“我可不认为洛克喜欢我叫这个名字,况且那时候我和现在一点也不象。”

j咬着笔伸了个懒腰,“我也不认为纽约还有任何人记得我,遗忘是一件他妈非常容易的事情,尤其对那些杂种来说。”

“纽约不会有人再记得你。”

凯眼睛眯起来,宠溺的说,“你已经完全变了,但他并没有死。”

“是啊,只是是成了……”

j的牙错动着,笔在他的嘴里上下飞快的摇摆着,“中国在宫廷里服侍的人,凯,他也是中国人,会不会回中国服侍皇帝?”

“j,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中国已经没有皇帝了。”

凯揉着眉心说。

“前几年不是还举国庆祝王妃生了个女儿?”

j眯着眼睛说,“我记得有个中国女孩跟我说她认识那个王妃呢。”

“那是日本!”

凯的头又痛了起来,“你的记忆力一如既往的差。”

“嘿!我只是分不清亚洲人而已,他们长的都差不多。”

j拿起笔比着凯说:“可是你是不同的,凯,我闭着眼睛也能画出你的样子。”

“我知道,但我也知道你小时候美术拿了e。如果你不把我画成火柴棍小人我会非常欣慰的。”

凯大笑着说,还记得小时候j拿着他的美术作品给他炫耀的样子,“我想荷丽太太绝不会想到你今天会从事……文艺工作?”

“荷丽太太?我已经不记得了。”

j眯起眼睛说,“你的记忆力永远都那么好,而我对大多数教过我的人没印象。”

“那是因为你还小。”

对此,凯有永远的愧疚,“而我已经很大了,j,我比你大六岁。”

所以凯是天才,频繁的转学,两个人几乎上过全美国三分之一的学校。凯用不同的名字在所有的学校里闪闪发光,记得所有和他有过交集的人。j夹着电话,仰头看着凯想,而他大多数时候和他的黑人朋友到处打架,并且永远记不得那些人的样子。有时候他甚至怀疑凯小时候带着他在美国各个学校里流浪,到底是因为凯热中于这种流浪游戏还是因为他总在惹事。

“我不认为你用这种音量问我这个问题,门口那两个人会听不到。”

凯的声音从手机里传过来,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大声把问题问了出来,“当然是我喜欢流浪,不过,六年前我就放弃了,流浪对你并没有好处。”

“凯,那段生活是我很宝贵的回忆,虽然也有些不大好的,但你知道我的记性一向不大好。”

凯皱着眉头看着保镖拿着电话向他走过来,“干!一定是洛克找我交歌。凯,准备好你的棒子,我会去敲你的门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