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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64章(第2页)

因此,他全程都非常配合,尤其是在那段吉他的o中,始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兰斯的手,竖起耳朵听着旋律,在需要自己出声的时候,绝不会早一秒,也不会晚一秒地立刻开口。

而这种恰到好处地配合,无疑给兰斯的弹奏带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合作演出最怕地就是搭档跟不上自己,最后,不但没有强强联手,反而失去自己的优势。可相反,一旦两者默契非凡,珠联璧合时,却又会带来另一种极端地爽感,那种感觉强烈地像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精神体在世界的另一个层面中抵死地纠缠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尽情地释放自我。

于是,在这段以吉他为主的o中,他很快就high了起来。

知道吗

但凡痴迷摇滚乐队的人,都会对吉他手痴迷。

吉他手是乐队真正的技术大师,是在狂风暴雨中掌舵的优秀水手。

当他们马力全开的时候,看着吧

两条长腿叉开站立,旋转大轮臂,疯狂地扫弦,将吉他举过头顶

他们有数不清的方式来抢夺观众们的眼球,野性地像是南非草原草丛深处的一只豹子,潜伏时优雅从容、不露声色,但当他们开始奔跑捕猎时,又矫健而凶猛。

观众们很快为之目眩神迷,鼓掌喊好。

这一刻,詹姆斯笑得特别开心。

他在一旁心甘情愿地摇着铃鼓,并时不时地开口去配合吉他,心中没有一点儿被抢风头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奇妙的情感,就像是正在对着观众们炫耀什么一般,炫耀自己棒的乐队,也炫耀自己的吉他手

“他那么棒,但他是我的吉他手。”

只要这么一想,他就觉得世界无比的美好。

而当漫长又激烈的吉他o终于告一段落,旋律渐渐低沉。

兰斯重新从舞台中央开始慢慢往旁边挪动,也重新将位置让给自家主唱。

然而,他的金主唱却刚好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那双明亮、会说话的绿眼睛里,几乎是不加掩饰、清清楚楚地写着赞赏和崇拜。

兰斯抿了抿唇后,心里高兴,却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露出一抹笑容。

舞台绚丽的灯光中,他长长的睫毛下,一双蓝眼睛流光溢彩,颠倒众生。

詹姆斯一时间只顾看他,险些把最后一段歌词都给忘了。

幸亏之前排练了无数次,凭着本能,他也完美地唱完了最后一段,总算是给这次的场演出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很奇怪

行星乐队在现场的演出和他们在录音室做出来的唱片,完全是两个版本。

在演出结束后,一名乐评人在自己的专栏中,这么满是困惑地写着听过单曲唱片,又跑去看完了现场的我,仿佛认识了两支不同的乐队。歌曲内容虽然是一样的,可比起唱片中每歌虽也较快、但尚符合流行的正常节奏;现场版本的歌曲,在节奏上起码快了两倍不止。]

[并且,两者在表达方式上也有一些差距,录音室版本听起来相对温和传统,而现场版本更具攻击和叛逆性。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不符合传统的现场似乎更为精彩,他们的改变给观众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感。与此同时,主唱和吉他手的现场表现也非常的放纵和性感。

比起这名中立乐评人不解和困惑

一直致力于黑行星乐队的乐评人戴利先生的话,这一次依旧非常有意思我收回之前主唱去买烟的错误评论,行星的吉他手显然不会放主唱出门去买烟的。因为,兰斯温菲尔德在舞台上明显有了两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间,一把站在他眼前。

兰斯温菲尔德有两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间,一把站在眼前

他显然依旧在持续讽刺乐队中金主唱那消失的存在感。

可所有行星的歌迷在看到这个评价后,简直都想撕扯着头尖叫了“操他妈的为什么一个黑能写出这么好听的话”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饶有兴趣地朝兰斯问了一句“你看那个戴利这回写的评论了吗”

兰斯这会儿正倚着墙,伸着长腿,懒洋洋地坐在地板上,怀里照旧抱着他的宝贝吉他。

听到这句话,他随手乱拨了几下弦,若无其事地回答着“看了,但还是老调重弹,没什么意思。”

“是挺没意思,不过,按照他的说法”

金碧眼的主唱坏心眼地突然趴到了他的腿上,开玩笑地问“你要不要先把吉他放下,试试来弹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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