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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晒黑了(第1页)

马大队长说的会议讨论,实际就是几个队干在田间地头叨咕几句算完。

傍晚,马春花就兴冲冲跑来告诉夏芙:村西山脚下小院,同意给她住了!

得知夏芙不住知青点,要另外去找住处,三个男知青倒是没多大反应。

两个女知青先是诧异,跟着暗松口气,觉得远离夏芙这个女魔头是好事,但又很不平衡:女魔头行李中那么多好东西,她们只看过,都没吃上,就莫名被暴打一顿,实在太不甘心了!

于是当天夜晚熄灯睡觉,王佳红和于芳芳就像两只嘤嘤怪,黑暗中呜呜咽咽哭泣,一边喊伤口痛,夏芙理都不理。

最后两人演不下去了,王佳红气愤地控诉夏芙狠毒,会遭报应的。

于芳芳则继续质问夏芙的良心:“你也是女的,将心比心,被打成这样,要破相了你能受得了吗?

今天下午我们都不敢去领工分多的活儿,只能跟半劳力的一起,挣三、四个工分,照这样下去,饭都吃不上了!你要是还讲点良心,就该赔我们,起码一个月的误工费!”

夏芙被她们吵的受不了,直接道:“明天就去报公安,由公安判定该不该赔!”

这话真灵,俩嘤嘤怪不吵了,黑暗中传来恨恨的磨牙声。

第二天早上,马大队长和王会计来到大队部,喊夏芙过去谈院子的事,再三问过她不后悔了,就和她签了个条约。

条约说明:叶婆婆没有后人,当年她去世,是生产队给办的后事,所以小院归生产队,属于公共财产,夏芙自愿出钱维修,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

夏芙不在意什么产权,只求有个地方住得安然就行。

重修小院花费时间,就算赶工也得十天左右,建好的屋子还要风干、散味,又十天,这期间夏芙得住在知青点。

但她实在不想再面对嘤嘤怪,一天天的,烦人又倒胃口。

马春花了解后,邀请夏芙去她家住:“我家院子大,我的房间也不小,咱俩一起睡!”

夏芙问知她家人员情况,除了父母还有兄嫂小侄女,嫂子怀孕准备生娃,夏芙婉言谢拒了。

有些地方风俗讲究:女人怀孕快生孩子,不乐意陌生人来家做客,怕惊动肚子里孩子,对孕产妇也不好。

夏芙问马春花:“村里谁家有多的木板吗?”

“我家就有啊。”

“你家木板卖不?”

“不卖,我爹攒着给我打家具当嫁妆的。”

“你有对象?准备出嫁了?”

马春花略显娇羞,也不矫情:“我早就有对象了,是我们村的,叫余力钢,等他明年毕业回来,我俩就结婚!”

“明年毕业,他是去念大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