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原来他喜欢大姐(第2页)
“难怪!”
“果然有几分姿色!”
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高中三年,浩子都没有谈过恋爱,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年纪小,没有开窍,只喜欢打游戏,现在看来并非如此——他喜欢的不是青春纯洁的小妹,而是饱经沧桑的大姐!”
“这小子,人不成熟,爱好倒是蛮成熟的!”
等走得近了,方浩两边介绍:
“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王猛彪,彪哥。”
“这位是姜琳,姜姐。”
“这个是姜姐的女儿,姜乐乐。”
“乐乐,叫一声王……叔叔……”
让乐乐叫彪哥王叔叔的时候,方浩有那么一丝犹豫,觉得这样一来自己辈分就低了。
();() 自己未来的媳妇儿叫自己的好朋友叔叔,这算怎么回事?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乐乐对自己也叫叔叔,彪哥比他还要大两岁,那就更应该叫叔叔了。
没办法,先这样叫着吧。
姜琳很客气的叫了一声王先生。
这个称呼让彪哥挺不自在的,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先生。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因为人家客气。
笑呵呵的说道:“姜姐你好,我听浩子提到过你,你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母亲!”
姜琳脸一红,差点就觉得对方是在讽刺自己。
——让女儿过得那么苦,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失败的妈妈。
但看着彪哥的表情很诚恳,也不像是在讽刺,心里才好受一些。
乐乐很乖巧的对彪哥叫了一声王叔叔,彪哥大乐,给她的定位就是自己好兄弟的继女,这个叔叔当的也心安理得。
应了一声,然后就掏出钱包,拿了一千块钱出来,道:
“这一声叔叔可不能让你白叫,这是给你的见面礼。今天出来的有点急,没有带红包,不要见怪哈。”
后面一段话是在向姜琳解释。
姜乐乐看着那一叠钞票,知道那是可以改善自己生活的好东西,但是她没敢接,而是看向了姜琳。
姜琳连忙说道:“王先生您这个礼太重了,我们不能要。”
乐乐便懂事的将两只手背到了身后。
彪哥很是感慨——真的是懂事的孩子啊!
把钱递到了乐乐面前:“拿着吧,这是我这个做叔叔的一片心意,你们不要嫌弃。”
乐乐看着钱,很是心动,但就是不接。
姜琳连忙解释:“王先生,真不是嫌弃,是这个礼太重了,我们不敢要。”
方浩咳嗽了一声,对姜琳说道:“没事的,这是彪哥对孩子的一片心意。”
姜琳犹豫了一下,便对乐乐说道:
“还不快谢谢王叔叔。”
乐乐这才敢接过那钱,给彪哥鞠了一躬:
“谢谢王叔叔!”